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7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二)协助制定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进场交易项目目录,制定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服务标准;参与拟订全省改革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服务、运行的统一标准、规则及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受委托承担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
(三)为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服务;接受国家及地市的委托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服务。
(四)为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报告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调查交易投诉。
(五)组织推进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建立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建设和维护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平台。
(六)收集、存储和发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承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汇总、分析和研究工作;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七)按有关规定核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手续及资料是否完整;见证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秩序。
(八)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服务,组织相关培训。
(九)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