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潭西镇长安村现代产业园区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潭西镇长安村现代产业园区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投审〔2022〕76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陆丰市交通运输局以陆交运(2022)3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主要从省级涉农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陆丰市潭西镇长安村现代产业园;
(2)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U107线、UD084线,两条路线共计3.95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8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砂土路进行水泥混凝土硬底化,对不满足设计路基宽度要求的路段进行路基加宽,完善沿线平交口。
(3)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及排水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及以上 。
(6)最高投标限价:7854762.00元。
2 . 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施工标段 。
3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 .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3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不得参加投标 ;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3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3.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8、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9、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3.10、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1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 离)。
3.1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须具有: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具体以附表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4月16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人应按照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材料清单表》,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龙山路17号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0660-8512698
招标代理 :广东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北侧上海路西侧陆丰碧桂园浪琴湾10街2栋1002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9928513798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材料清单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陆丰市潭西镇长安村现代产业园区路建设工程施工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填写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投标人联系方式 | (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 | (填写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填写座机号码) | (填写手机号码) | ||||
(填写传真号码) | (填写电子邮箱)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材料(原件)目录名称 |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审核情况 | ||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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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