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20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448001001
招标编号:SHISHA12310919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档案馆改造装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创新科技园4号楼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0283502.6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松山湖档案馆改造装修工程,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为6652平方米,主要对地面、天花、墙面的构造保护层及面层、房间布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部分部位需要进行局部加固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松山湖档案馆改造装修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备案),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与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与业主沟通,主动听取和吸纳业主(松山湖档案馆使用方)关于适度优化调整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档案馆空间利用布局的意见,并根据业主意见修改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向业主及时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白蚁防治等。②负责与业主沟通,主动听取和吸纳业主(松山湖档案馆使用方)关于适度优化调整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档案馆空间利用布局的意见,并根据业主意见修改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向业主及时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采购、工程施工和验收:包括预算编制,办理施工许可,按经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须确保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项目建设标准,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合同质保期内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家评审论证。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和档案馆的备案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包括:临时设施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实施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手续。对于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承包人需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上述项目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编号JGJ25-2010)及《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120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室(6)
投标会时间: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6)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3月3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杏瑶 0769-2289105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33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2)银行电子保函;(3)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69-22891052,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4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235950,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2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