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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平台简介

 潮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市产权交易中心)报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潮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上级业务主管为市国资委和市金融局。市产权交易中心是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特别经纪会员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经纪会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会员,是我市唯一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合法机构。

 根据潮金[2012]28号《关于对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处置意见的请示》和粤金函[2013]486号《关于做好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善后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全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中通过验收的我市唯一保留的产权交易机构,现已纳入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监管。
市产权交易中心主要从事国有、集体产权(资产)和无形、无形资产的交易及咨询服务,公司业务主要是组织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股权)的转让、企业存量资产的转让、实物资产的转让调剂、企业经营权的转让、企业无形资产的转让并实施鉴证;为客户代理联系买方卖方;协助客户策划企业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拍卖、破产等事宜;为客户组织各种类型招商引资活动等,并依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经纪业务活动。目前,市产权交易中心已具备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模式。

 公司规范运作,依法交易,并恪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树立“规范、高效、创新”的服务理念,致力实现“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资产负责、对职工(股东)负责、对交易各方负责”的工作成效。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潮州市国资委的《潮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依法组织产权交易,确保国有、集体产权及资产的权益受到保护。

  规范自律,合作创新,提高效率,维护交易双方共同利益,这些都是产权交易市场化追求的方向和目标,我们要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优势,共同努力为我市交易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