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赤岗社区(44190012113-1)地块
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方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44190012113-1)地块(以下简称“该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
该项目属于东莞市城市更新“旧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富马片区,改造面积为20968平方米,全部为拆除重建范围。
虎门镇赤岗社区(44190012113-1)地块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位置 | 项目范围 | 拆除范围内用地 | 起始价 (万元) | 竞价 幅度 (万元) | ||
项目 总面积 (㎡) | 功能 分区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
2023WD002 | 东至东莞凯怡家具厂, 南至赤马路,西至骏马路,北至空地 | 20968 | 拆除 重建区 |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金融业 用地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28539 | 100 |
街头绿地 | — | ||||||
林地 | — |
二、主要规划条件
主要规划用途 | 拟出让地块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 |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R2+C2) | 19180.09 | 3.0 | 57540.27 |
公共设施建设要求 | ||||
类型 | 主要规划用途 | 用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 备注 |
其他 | 街头绿地 | 2994.96 | — | 公共设施应与改造项目内其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其他 | 林地 | 462.28 | — | |
其他 | 10KV开关站 | — | — |
报名企业确认为单一改造主体后须在虎门镇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或迁移至虎门镇进行开发。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报名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报名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由虎门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四、竞投方式及环节
本次改造项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收购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收购主体在限期内完成100%不动产权益收购并取得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
五、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的地价款起始价为人民币28539万元,每次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确定收购主体后,收购主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兑付保证金,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挂牌成交后,保证金先用于抵扣地价款款项。限期内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的,扣除兑付保证金的10%(即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剩余部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收购主体。
(三)项目须在“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可申请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付,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的期限不超过一年;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在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缴纳第一期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如未按时缴交,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付申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本招商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金由收购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
六、挂牌招商网址、时间
(一)挂牌招商网址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招商方案、交易须知及附件等相关挂牌招商文件,查阅本次挂牌招商详情。
(二)挂牌招商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整至2023年4月23日17时整;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整至2023年4月28日17时整。
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整至2023年5月5日9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间为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认收购主体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道68号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9-85510227
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